轉知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為關懷國小優秀清寒學 童,贊助本縣各國民小學,家境清寒者而品學兼優之學童 獎助學金乙案,請參閱。

明: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111年2月11日(111)一貫道耀字第003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須知:
(一)家境清寒亦好學者(品格良好、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)。
(二)每校壹名,請貴校自行審理該生是否符合申請條件。
(三)學童清寒獎助學金,新臺幣3,000元整。
(四)請貴校將審理合格之申請者相關資料(如: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、申請單、收據等)掛號寄至該會(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2號,郵遞區號:80656)。
(五)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止。
(六)本案若有疑問,請致電洽該會人員。專線:(07)338-1229,傳真:(07)333-2184。
(七)隨函檢附申請單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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