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編印之「民法成年指南」,歡迎下載轉發
110 年 1 月 13 日修正民法規定,將成年年齡自 20歲調降為 18 歲;同時也提高女性訂婚、結婚的法定年齡(可以訂婚、結婚的年齡),將原規定女性15歲、男性 17 歲的訂婚年齡,以及女性 16 歲、男性 18 歲的結婚年齡,修正為男性與女性一致,訂婚年齡一律為 17 歲、結婚年齡一律為 18 歲。
以上的修正規定,統一定在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。
以上的修正規定,統一定在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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