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補校
補校簡介
為培養本縣失學縣民具備聽、說、讀、寫、算之能力,充實基本生活知能,提高教育程度,本校於民國七十二年九月奉令附設國民教育補習學校。
本校補校設校長一人,由原國民小學校長兼任,以下設置行政人員,由校長聘請原校編制內人員兼任。
補校學生入學無資格限制,但須年滿十二歲,由學校予以編級測驗,或以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結業證書等學歷證明文件,編入與其程度相銜接之年級就讀。
補校分為初級部和高級部。
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,修業年限為一年,修畢直升高級部,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,修業年限為二年。